校徽规范

1905年,马相伯创立复旦公学,表示不忘“震旦”之旧,更含复兴中华的意义。“复旦”二字出自《尚书大传》中的《虞夏传·卿云歌》“卿云烂兮,糺缦缦兮。日月光华,旦复旦兮。”1951年,应陈望道校长之请,毛泽东主席为复旦大学题写校名。复旦接到毛主席题名后,放大复制成校门匾额、缩小复制后用于校用信封、信笺、校徽、毕业证书封面等,一直沿用至今。目前使用的校徽于1999年申请商标注册,2000-2001年陆续发布认证。校徽为圆形,“复旦”篆书居中,英文名上环绕,创校时间(公元纪年)下环居中。

稿及反白稿

校徽的墨稿及反白稿为校徽色彩次选版本。仅限彩色版本不可用时才选择墨稿、反白稿来使用。

限制区域

校徽在不同的版面中应置于空间较充裕的区域中, 校徽和其他视觉元素之间不会造成信息传达的干扰, 同时确保其位置不在应用范围的边缘,以保证校徽的核心性。特此规范以校徽半径为“A”,校徽和其他版面信息元素之间必须保持最小的安全距离0.5A。

最小使用尺寸

由于校徽在实际应用中会出现不同比例的缩放,为防止在缩放时失去识别性与可见性,所以规范校徽的最小适用范围。请从实际使用情况出发制定尺寸,以使校徽在最终成品中清晰展示。

禁止使用示例

校徽在应用过程中,必须严格按照1.01的规范进行使用,以维护校徽的一致性。在此列举各种可能产生的错误示例。